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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3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对小区出入物品的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的搬入
1、当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往小区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同意其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二、物品的搬出
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及搬出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住户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条》。出租户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2、当班保安员收到业主/住户交来的《放行条》后,应礼貌地提出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住户在《放行条》的相应栏目上签名,保安员则登记业主/住户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如属车辆搬运应登记搬运车辆的牌号,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时间。《放行条》须交回管理处。
3、若业主/住户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条》,保安员应予以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三、相关表格:《放行条》。
第2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七)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第3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8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8
1.业主、租户物品:对于业主物品出门要验收业主物品出门单,出门单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名,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但是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装修单位物品:对于装修单位的物品出门必须严格检查,首先验收出门单出门单必须有装修单位负责人和本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签名,再仔细核对物品清单、当班领班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注:(在该装修单位进来时要仔细登记所有携带物品并记录在案以备离开时查验)。
3.送餐(饭)及饮用水的进入必须由送餐单位(个人)到门岗办理登记手续,申办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从指定通道凭证进入。
4.公司物品:须有公司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放行条,但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