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管理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1)、场地平整:
1)、由土地开发部完成施工现场的拆迁、拆除工作;
2)、工程部应按规划设计部提供的最终设计图纸及时向土地开发部提供拆迁范围,并根据工程的开工情况对拆迁对象的拆迁完成时间进行分析,供土地开发部参考;
3)、土地开发部对需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组织拆除公司进行拆除,对市政、通讯管线等,组织相关单位拆除或迁移。对拆除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部协助土地开发部对其进行审核,并协助土地开发部对拆除现场进行管理;
4)、土地开发部需完成对拆除公司拆除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与工程部办理交接手续。
(2)、工程部完成临时用电的各项手续并管理供电施工单位完成临时用电的安装发电;
(3)、工程部完成临时用水的各项手续并管理供水施工单位完成临时用水的施工。
2、工程图纸
(1)、图纸收发:
1) 工程图纸由规划设计部统一协调,由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单位(含总包、分包、消防、设备安装等)、监理单位所需工程图纸由工程部发放。各单位发放图纸数量根据合同确定;
3) 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档案馆所需图纸由工程部报送;
4) 消防、人防、环保等政府管理审批单位所需图纸由规划设计部报送;
工程图纸建档:馆、物业管理部门、公司档案室);
1)、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纸后,由工程部负责审核接收;
2)、竣工图纸需要存档的单位和部门按《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