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制度
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给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适用范围
全体进入园区施工人员。
职责
全体保安员负责管理。
要求
1、凡需运出园区各种材料及物品(除施工所用工具外),须赴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
2、凡进入园区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佩戴于左胸前。
3、进入园区施工的人员严禁袒胸露背、赤脚拖鞋,不得前往施工范围以外的任何地点活动。
4、凡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施工垃圾必须由该施工人员及时清理,并恢复成原有的清洁状况。
5、施工过程中要搅拌水泥、沙浆时,必须在物料下面铺垫铁皮、木板或塑料布,凡会产生大量灰尘的作业时必须做防尘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6、施工过程中要按要求设立安全警示牌,如未按要求设立警示牌造成业主或人员的意外,将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7、施工人员禁止留宿在园区,一经查出将视为偷盗人员并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10、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大小便,无故踩草坪。
11、注意防火安全,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不得在易燃易爆物旁吸烟或动用明火。
12、不得以任何理由污染园区的水域面。
13、不得随意拆卸围墙,更不允许翻越围墙。
14、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破坏。做到不偷盗,不打架,不出现流氓行为,文明施工。
15、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任何条款,我司工作人员有权制止、纠正或收回其出入证件并驱逐出园区。
16、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