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设备有限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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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条 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工伤事故的出现,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成品库统计)必须清点入库产品的数量,做到数量准确。
第五条 产品码放必须规范、整齐,按规定区域码放,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做到勤检查、勤整理,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第六条 装箱人员装箱时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成品库主任应及时联系生产经理、销售经理,经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装箱。
第七条 装箱人员严格按派工单要求装箱,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现象。
第八条 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九条 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条 进出仓库严禁私拿物品,私动仓库物品。
第十一条 爱护仓库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严禁摔、踩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第十二条 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开仓库发货,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为了便于产品的盘点,必须对库存产品建立保管账、卡,记录反映产品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第十四条 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一般情况下,须有仓管人员一起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 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27日将盘点清况上报财务部。
第十六条 产品的出入库作业程序按q/hb-zy-cg001-2007号文件《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给公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仓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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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