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卫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门卫管理,确保安全第一,根据实际,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锁大门,保证学生出入畅通。
3、严禁小商小贩以及陌生人员随便进入校园。
4、春、秋、冬季晚5:00锁门,夏季晚6:30锁门,大门每次放学铃响后即开,半小时后锁大门。
5、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校长室批准,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放在大门外。
6、禁止学生在课间出校门购买零食。
7、夜晚、假日要定期对校园内进行安全巡逻,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8、门卫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
9、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事故,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害。
10、下一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后半小时以内与上班人员交接完毕,如果因交接不及时,出现问题由下一班人员负责。
11、上一班人员如有未尽事宜,要主动交接下一班。
12、对发生重大事故者,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对其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