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便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便道建设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路边设“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的标牌和40公里限速牌,道路危险地段设置有“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
2、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8-1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砼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3、干线靠近各主要工点,引入经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线路,直线地段做成2%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
二、路面标准
1、路面净宽单车道为4.5m,单车道每200 m设一处会车道,会车道长30 m,双车道6m。
2、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顺直,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
三、便道养护管理
1、各工段项目部为便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管区内便道日常养护管理。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路段养护责任人与责任管理责任人沿路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路况检查,切实将各项养护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养护质量,确保施工便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路面坑槽,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并按规定时限按时修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设置规范的临时警示设施告知过往车辆。
4、限速、限载或绕行标志是否齐全,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两侧排水沟是否畅通,坡脚有无积水现象。
5、冬季施工路面防滑、雨季排水、浓雾视线不良、洪水冲刷便道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6、养护检查要求。养护责任人每日全线巡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