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经有资质的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司机在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认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执行运转前的日常各项检查保养工作,并每天做好交接班运行情况记录。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超重、超员等使用。
4、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升降机每次启动前要鸣警示意,运行时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严禁与别人闲谈、打闹、看书报等。
6、不得携带超长、超重、易燃易爆等物品乘梯。严禁无关人员乘梯。
7、使用单位应保证升降机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定期保养。
8、在视线差、大雾、雷雨、导轨冰冻、风力达六级以上应停止作业,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9、升降机运行上下班人员集中时段,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有效控制超员、超载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10、由于升降机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失职,造成乘员生命财产损坏等责任事故的,由升降机管理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升降机使用施工队要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检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