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
第二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
为了解决学校管理中遇到的种种疑难问题,也为了推动教育相关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决定成立“**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特制定此制度:
一、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是由校委会代表、教师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热心、关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管理组织能力的优秀家长和社区人士代表组成,四方代表各占20%、40%、20%、20%,他们分别是:
领导代表:z;
家长代表:z;
教师代表:z;
社区代表:z。
二、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
1、热心、关心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
2、善于了解、剖析学校工作,善于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3、关注、支持学校工作,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提高办学效益。
4、每学期听取学校工作情况汇报,策划学校的发展规划。
5、经常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听课评课,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6、抓好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网络,提供社会、家庭对学校的需求,不断总结自己教育子女的方法。
7、监督学校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