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2篇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 各部门应对动火作业、受限制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 申办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a.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指定专人向安办提出申请。
b.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办签发并进行监督,签发部门应注重时效性。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a.注明作用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b.规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区域。
c.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d.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a.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b.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志。
c.防范措施应告诫所有作业人员,并按照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d.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e.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拆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f.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4.2 作业行为管理
4.2.1 各部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生产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4.2.2 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
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4.2.3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2.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b.验电、放电。
c.各相短路接地。
d.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和装设遮拦。
第2篇 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2、《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6、在设备内高处作业应按标准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在设备内动火就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8、《设备内作业安全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