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定期检修及包机管理制度
1、根据设备说明书,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国家标准,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定期检查图表和包机制度,严格执行周期性的检修时间,每项定期检修计划,由有关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周密安排,包机组成员严格按计划执行。
2、包机组必须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是:(1)定人员,配齐固定岗位人员;②定设备,确定所包设备范围;③定任务,根据包机成员的业务职责,确定管理、操作、维修的主作内容。四包是:①包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②包管理,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要求,管好、用好所包机电设备;③包维修,按照“质量完好标准”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④包排除故障,积极主动及时地排除故障,缩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3、包机组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图表》和《定期检修图表》,同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定检后按质量标准验收,包机设备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达到台台完好的要求。
5、定检后的技术资料存档,为下次定检提供计划依据。
6、机电矿长及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检修情况及记录是否齐全,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
7、年度大检修必须依照检修措施、保证时间,特殊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检修,但时间不得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