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有专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不能排除或消除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上报和通知段(队)长,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要明确分工,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段队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人员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