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小学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达八小学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管理学校的公用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达八小学出台标准化管理系列文件。本文件旨在规范学校所有公用物品的管理、维修、保养及赔偿标准。
一、凡学校的公用设施设备(含门窗、讲台、课桌椅、电视、电脑、空调、饮水机等一切物品),一律由总务处造表登记,落实到个人负责。
二、需要申购或者维修设施设备,一律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并签字领用。
三、个人领用的物品,自行标识,并按照设备厂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常规保养,待期末经由总务处和信息中心联合检查、考核。
四、发现设备故障与破损,及时向总务处或信息中心报告;未报告造成损失无法追回的情况,由设备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
五、任何人都要爱惜公用设施设备,老师要时刻教育学生爱惜、爱护设施设备,不进行人为有意或无意的破坏。
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损坏者个人照价赔偿。教室内的设施设备损坏,无法落实到个人的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共同分均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价格按照达八小学公用物品赔偿价格表实施。
株洲达八小学
二O一四年九月
达八小学公用物品损坏赔偿表
按照达八小学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凡因个人原因有意或者无意造成设备损坏而产生的损失,由损坏者个人进行承担。赔偿标准拟定如下:
设施设备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型号) 赔偿价格(元) 备注
备注:未列入表格的室内其它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的,如玻璃、遥控器、钥匙等一律照价赔偿;实际赔偿价格以采购或者维修发票金额为准。
达八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