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学教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南江小学教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教职工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我校教职工之家。为了加强活动室的管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保证全体教职工健身娱乐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每周一至五下午第二节课后。
冬季:15:55-17:30;夏季:16:25-18:00
节假日和学校组织活动需要开放时,临时通知。
二、值班管理:活动室由学校工会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认真执行管理规定,按时开门,负责安全、卫生、设备、娱乐用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事务,并认真填写活动记录。
三、注意事项:
1、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注意室内环境卫生,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乱贴乱画,乱泼茶水。
3、举止文明,行为得体,尊重他人,不进行赌博性活动。
4、爱护公物,损坏活动器材按价赔偿。
5、本活动室所有设备、用品均为全体教职工娱乐所用,不得随意挪动,严禁私自带出活动室。活动器材一律不予外借。棋牌领用后归还原处,使用健身器材时注意安全,上地毯时请换鞋。
6、活动结束时,务必随手关灯,关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校外人员参加活动,须先经学校领导同意,否则拒绝入内。
8、教职工活动室不对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