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中心小学论坛、博客、主页管理制度
港大中心小学论坛、博客、主页管理制度
一、论坛、博客、主页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的政策及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论坛、博客、主页的内容及链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的规定,严禁用户网页内包含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博客、个人主页中,不得放置有害与非法程序、黑客教程等其他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留言板中禁止发布不文明信息。
三、论坛、博客、个人主页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能发布任何违禁广告。
四、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在论坛、博客、个人主页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必须承担由于其在网页、博客、论坛、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提供主页空间的各级网站保留将违反国家信息安全的违规者上报公安和网络相关部门的权利。
五、网络管理员必须实时监控用户上传信息,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上述违规的内容应该立即通知当日值班的运行主管人员,并对网页的内容进行封存以便日后进行取证,并根据有关程序通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