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南江小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定室、定柜、定位,有标签,仪器柜有存放卡,标明品名编号,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处理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防蛀和保洁工作,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的明细分类账本、实物流水账和总账,定期核对,做到账、册、表、物相符。新购仪器要及时入账,及时上架。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验收和清点工作。仪器借用时间最长以学期为限,期末所有外借仪器必须催收入库。贵重仪器外借,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柜,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七、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未办理借用手续、任何人不得把仪器、药品拿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