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