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中小学“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装备处(教导处)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须指定专人作为校级负责人,保证校园网、“班班通”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班主任为“班班通”设备的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三、各班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作为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理设备,协助科任教师填写《班班通设备使用情况记录》。
四、班级责任人应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盗工作,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电教装备处,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追加相关人员责任。
五、使用“班班通”设备须加强学习,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必须按操作规程在投影关闭2~3分钟待冷却风扇停止后再关闭总电源。
六、师生使用“班班通”设备应注意用电安全。学生不得擅自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七、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
八、学期结束,相应班主任应做好“班班通”设备的交接工作。
九、教导处(电教装备处)结合教学常规日查对各班“班班通”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登记;学校领导应定期对各班运用“班班通”设备上课进行听课、评课。并对上课质量进行等级评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