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公司业务受理:
1、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
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查
1、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规定、安装要求。
2、车辆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用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三、营运管理
1、车辆调度必须准护承运计划的严肃性,要合理调节好车流量、货运量的平衡度,投入运力成本和运营效益的统一性。
2、按公司危货承运规定范围实行专用车辆调运,不得超规调度,如有同类、项相关的承运任务,也需经安全考证,确认在承运、防护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进入调度工作程序。
3、车辆营运必须符合下列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承运货物是否符合公司运营的资质范围,一切配载,承运危货必须按调度单指令进入承运程序。
(2)确认本次批危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所配载货物数量和调运车辆的核载量是否相适应。
(3)严格执行调度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用任何理由、借口、调用有事故隐患的“病况”车和未达标车上路。
四、装载管理
1、随车装载人员必须熟悉并撑握车辆核定装载货物的理化特性,装载原则、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理的防范工作方法。
2、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
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车辆装卸作业时,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五、运输管理
1、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逐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异变,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危险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从业人员管理
驾驶员:
1、持有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2、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三年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
6、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派送员、装卸员
1、具有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序、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押运、装卸工作。
3、掌握安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入岗位后,试用学习期一般为3个月,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安全目标管理书等。
5、应聘人员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