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档依据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建档原则
1、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所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完整性,结案后须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
2、经办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决议、领导人的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求、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7、本公司历史大记事以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档案的装订
1、由文档员或经办人负责组卷、编目,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码。
2、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3、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4、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5、案卷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