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一、设计程序:
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必须有供电系统设计图,供电系统的设计由机电科承担,机电科科长审核批准,且必须有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计算说明书。
二、 继电保护责任划分:
1、 机电部门专人负责井下临时变电所高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管理和检查。
2、 机电科负责井上下对高压保护装置的全面检查和试验。
3、 井下采煤队、综掘队、运输队设专责整定员一名,负责本队管辖范围电气设备过流、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检查及调整。
三、 具体要求:
1、 井下高低压电网的整定计算及校验要严格按《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执行。
2、 为便于检查,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由队组专责,整定员对其全部定期整定,整定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编号、两相最小短路电流、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地点及专责维修人。各队组专责整定员定期要进行一次短路保护检查,根据整定值对其进行调整试验。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3、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载装置;网路上如需增设其它供电支路时,必须在引出点增设短路保护开关。
4、 所有安装和运行的供电系统及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改变,当运行中的短路保护装置发生过渡动作时,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保护装置发生误动作时,必须经机电部门电气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修改整定值,并将调整结果记录在册。
5、 不准甩掉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装置不用,并禁止用不合格的过流继电器和熔断器,运行中的短路保护装置必须动作可靠。
6、 机电管理部门每半年绘制一次井下实际供电系统图,并注明电气设备使用地点、型号、容量、电缆规格及长度、二相最小短路值和整定值,并根据生产变化的供电系统及时修改补充;各井下硐室也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板。
7、 高压开关井上检修中心检修完后,必须由机电科对其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并留有记录否则不得入井;井下高压开关每年由机电科对其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试验,对不合格的,机电科要立即进行处理、更换,并留有记录。
上一页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