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三、公司安全科为每位驾驶人建立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应聘简历及面试评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3、入职登记表;4、体检表;5、劳动合同;6、岗位变动记录;7、奖惩记录;8、保险缴纳记录;9、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10、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事故证明。
四、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1.安全科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
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员工档案目录》,以便查询(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
2. 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原部门提出,单独保管。
3. 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严格管理,不得
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五、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