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试验室对材料样品进行抽样,负责对样品进行登记、试验和出具试验报告等工作。
2、对于样品要妥善保管,确保各种样品取样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具有代表性,对于易变质失效的材料样品要及时组织试验。
3、试验过后要及时填写试验报告单,试验报告准确真实,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试验报告要有试验者和复核者及技术负责人的签字。
4、对试验资料和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对所有有效试验资料都应先登记后存放。
5、试验报告只出示给中心实验室、建设管理处、质检站等质量控制和试验人员,对工程无关单位和个人,试验室有权拒绝其查看报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