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喷煤车间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 点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行三大规程和四项制度。
2. 点检人员要按“四定”(定日期、定路线、定设备、定项目)和“喷煤车间设备点检流程图”对所辖区域设备进行巡检,并如实、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设备档案、检修记录和润滑记录。
3. 点检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各种计划。
4. 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5. 点检人员要主动做好设备改造与更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6. 点检人员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7. 每周五、每月底每人提交一份设备缺陷整改项目。
8. 点检人员要求参加每天的早调会和早例会以及16:00的点检工作汇报会。
9. 点检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讲机、手电和测温枪。
10. 点检人员负责对检修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问题与检修方面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技术指导。
11.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点检人员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设备部区管员,请求技术支援。
12. 点检人员按照设备abc分级定期分批分点进行巡检。
13. 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4.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5.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