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运行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生产,运行设备的管理不容忽视,为此特制定运行设备管理条例如下:
一、自动控制部分(自动控制部分为电站运行设备的核心之一,其设备包括:dcap保护屏上的所有dcap单元模块箱、plc、直流充电模块和五台监控微机与ups电源、打印机等)。
1、未取得操作权限者不准操作监控设备。
2、非当值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值班人员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如有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获得许可方能进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用微机进行打字、打印等活动,不准移动,不准删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准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准用微机进行与监控无关的活动(包括:游戏、听音乐、看vcd、安装与保护无关的软件、运行与保护无关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员严禁更改保护参数与定值整定。
7、未经许可值班人员严禁在dcap单元模块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参数和开合开关)。
8、未经许可不准移动、拆卸监控设备。
9、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清洁时不准用潮湿、脏污、沾油的清洁工具。
10、设备出现故障或怀疑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不准隐瞒或私自进行处理。
二、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为电站运行必须的设备,其设备包括:发电机组、水能机组、调速器、励磁、变压器、断路器、tc等)。
1、未经许可不准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
2、未经许可不准拆卸设备或更改设备结线。
3、严禁私自操作未运行的设备。
4、设备出现异常自己不能确定或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三、电站运行其它设备部分(电站运行其它设备为电站运行辅助设备,其设备包括:油、汽、水系统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设备)
1、油、汽、水系统的各个闸阀只有在运行需要时才能操作。
2、严禁私自调节安全阀、表计限位指针如确需调节,必须汇报当值站长并获得许可后才可调节。
3、设备出现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本条例由值长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首先追究值长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处罚;如有因此而损坏设备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一却损失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