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供货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把好民工、临时工录用工。
1、严格审查。分包方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有相应的法人代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主要技术工人的等级证书等证明。
2、严格审批。按《分包方控制程序》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及时向业主反馈分包方安全管理信息。
(二)、对外分包时,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外包企业。
(三)、加强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对临时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