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设备库的管理,特制定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部长或机电副矿长不在矿时,要先电话批准同意,由机电管理部值班长临时签字批准。三天内把手续补齐。
四、设备库管理员要对库存设备,分别建立出入台账,保证设备的管理有序。
五、设备库内行车除行车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对岗位司机个人罚款500元。
六、所有设备装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七、设备库内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八、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电焊。对违反规定者每次对库房保管员罚款50元。
十、对有作业任务需进入设备库及院内的车辆要先征得设备库人员的同意,对野蛮进入车辆每车次罚款100元,对进入的车辆不及时组织装卸车的每车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