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年度保密工作经费的预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的数额,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规定执行,保证基数为5万元,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每年由保密办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财务部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由保密办根据具体专项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经费预算,经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专项保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
第四条 保密工作经费的使用,由保密办提出申请,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保密工作经费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财务部指定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 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所和公司保密办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支,主要用于:
一、组织保密教育、培训。
二、进行保密业务咨询。
三、开展保密方面的有关活动。
四、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
五、进行保密工作奖励。
第六条 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员依照其涉密等级享受保密补贴,保密补贴在脱离涉密岗位后停发。
第七条 涉密人员的保密补贴标准为:由保密委员会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第八条 涉密人员保密补贴的发放程序:保密办拟定发放名单、财务部按月或季发放。
第九条 保密办可根据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执行情况及保密工作检查考评结果,如为优秀者或不合格者或如发生泄密事件者,执行《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第十条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主要用于:
一、物理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门窗,配备密码文件柜等。
二、技术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报警装置、配备计算机视频干扰器、会议保密机、文件粉碎机以及涉密计算机设备及相关保密配套软件、保密检测软件等。
三、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保密技术防护设施项目等。
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时,财务部将年度保密工作经费支出统计整理并归保密办保密工作档案,财务部对该年度保密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所和公司财务总结、分析报表,必要时报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阅。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