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宣教工作管理制度范例
医院宣教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与开展对本院医务人员、患者和社区群众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宣教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重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与具体实施。
2.2本制度涉及院长(业务院长)、医务部门(科室)与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3、工作内容
3.1医院每年初应制订全面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2根据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
3.3对本院健康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等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3.4收集、积累和编写用于健康教育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等。
3.5及时制作与悬挂(张贴)全院各种标牌、标志,播放各种声像资料,并定期更新。
3.6掌握各类健康教育设备的购置、制作、使用方法及应用效果。
3.7协调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内外、上下以及科室之间的关系。
3.8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交流推广。
3.9统计、汇总健康教育的各种数据资料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3.10推广健康教育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定期保养和维修。
4、工作要求
4.1组织管理工作要求
4.1.1健康教育工作必须纳入医院工作计划,由总经理(院长)直接领导。医院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确定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专项经费预算;协调职能科室与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形成合理的健康教育网络;落实《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暂行规定》;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评价。
4.1.2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在总经理(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健康教育业务计划、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方案实施;组织本院医务人员参与全市(区)范围的社会健康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各部门、科室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制作和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展理论研究、课题设计,指导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计划和组织全院健康教育的培训;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报表制度。
4.2医疗岗位健康教育
4.2.1医护人员每三年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培训,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必要的传播手段和沟通技巧。
4.2.2全院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院举办的自我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健康意识,为患者及家属树立榜样。
4.3门诊健康教育:
4.3.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各种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并应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4.3.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患者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4.4住院健康教育:
4.4.1各临床业务科室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住院健康教育,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住院区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并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召开医患(或家属)座谈会或咨询会,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督促检查医护人员对患者入院、住院和出院过程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4.4.2医生利用查房和值班时间,针对患者的不同情况给予医药卫生保健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把指导内容和行为目标提供给责任护士,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和指导护士开展本科室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4.4.3责任护士按护理程序系统搜集资料,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了解其心理需求,进行心理护理和行为教育,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患者信息;协助医生开展综合性的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患者实现行为目标;为患者提供出院指导和康复指导,如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辅助器械的使用和注意事项、康复训练、随访等;开展效果评价。
4.5社区健康教育:
4.5.1医院所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中有关健康教育的规定,完成各项健康教育任务;结合法定宣传日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患者、康复患者以及社区企业职工等进行经常性的群众教育;以电视、健康教育专栏、居民座谈会、热线电话、家庭访谈等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督促全科医生和护士把健康教育贯穿于健康服务的全过程。
4.5.2全科医生在门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医疗咨询等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交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4.5.3护士协助全科医生实施健康教育和行为目标,并在导医、咨询、特殊护理、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填写《健康档案》,协助全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