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综采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支护材料消耗既直接牵涉原煤生产成本,又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区队需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投入,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节奖超罚”。
3.区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4.工作面的支架、单体支柱等均应编号管理。
5、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单体支柱原配或更新三用阀,必须使用“防飞”三用阀,否则,不许入井。
6.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7.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5%,有现场检测手段。
8.工作面必须配备10棵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架),使用的支柱时刻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10.不合格的支柱不得充当备用。
11.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
12.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
13.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14.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5.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6.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7.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18.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