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调运各工作站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液化气站从业人员操作规程,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所有驻站工作人员。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驻站人员必须服从调度管理部管理,按时完成调度管理部所下达所有任务。
第四条 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各项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五条 每个工作日早八点半前,将停车场停车情况和等待卸车情况以及正在卸车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六条 每个工作日八点半前打印前一个工作日卸车磅单。
第七条 对到达停车场的每一辆车辆登记装车时间及到达时间(永炼途中不超过六小时、榆炼途中不超过七小时);对超时(修车、堵车等情况)又未向gps请假的及时向安全质监部汇报,并对此车不予卸车。
第八条 对化验不合格的油(气)车辆进行逐车详细登记,按照不合格车辆处理程序进行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各工作站以及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