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