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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会”)由院、科行政领导组成。
二、质管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管会负责制定全面、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持续改进方案,并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二级责任制,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兼职质控员,负责科室日常的医疗质量质控工作。
五、院质管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医务办公室内,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六、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于《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
七、质管会指导医办定期(每季度)组织院质管小组(非手术科室组、手术科室组、医技组、门诊组)对各科室医疗文书和医疗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医办人员应不定期到各科室随时抽查。医办负责将收集、整理的医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定期向院质管会汇报,质管会对医疗检查汇总的情况或资料进行最终的审核、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奖罚决定。每次委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医办应将所有质检情况汇编成《医疗质量简报》,发给各科室。
八、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处罚失误、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九、由院长、主管院长组织领导下,院质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对全年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以便指导下一年度的工作。遇有重大、紧急医疗质控事由时,院长、主管院长可随时动议召集院质管会会议磋商对策,并形成具体操作程序和处理措施。
十、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召集的具体组织活动,对内、对外联络,信息交流,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文件、保存资料、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一、所有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院长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或调整更换。
十二、开展质量和安全教育,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第2篇 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根据上级有关医疗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调整组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人员
主 任:z
副主任:z
成 员:z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2、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3、负责医院各科申报一般诊疗新技术准入的审批。
4、制定医疗质量检查标准和评价标准。
5、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疗质量检查反馈,制定改进措施。
6、每月对医疗质量进行评定。
7、每月对临床和医技部门进行质控排名,按规定进行奖惩。
8、定期向各科室通报医疗质量情况,组织交流经验,督促整改。
9、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进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