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五)
一、医疗废物管理由负责后勤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处理,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四、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焚烧物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六、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第2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格式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 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 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登记本签字,并对登记本保存三年备查。
10、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进修医生及护士、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 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分类目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印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注:卫生部明确医疗废物分类的有关问题中,提出第6条如不具备其特征但属于其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如加药注射器属于医疗废物,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如手术室、人流室、产房)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注: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理,(可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应消毒后)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距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注:如口腔诊疗中使用的部分一次性口腔器械,如探针、口镜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注: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如病房中含少量药物或残留疫苗的输液、注射器。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第3篇 病理科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 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 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 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第4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第5篇 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
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域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根据《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医院对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污水处理包括:
1.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主要是用物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的和悬浮的污染杂质,主要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方式;
2.二级处理,又称生化处理,主要是用生物化学方法除去经一级处理后在污水中溶解的和胶状的有机物质,主要采用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塔滤、氧化渠等方式;
3.三级处理,这是在排水要求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在作出机械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将水质进一步净化,常用的方法有石灰混凝(脱磷)、过滤(去除污水中悬浮物)、活性炭吸附(去除溶解性有机物、色度、臭味、油类)、离子交换(除铬等)、化学混凝(除重金属)等。
二、根据排放条件来确定工艺流程
1.凡排入城市下水道者,主要是先经过一级处理后,再加氯接触消毒;
2.凡排入河湖及其他地面水源或自然环境者,应按照国家三废排放标准及有关规定,对污水中所含有机物、悬浮物、色、臭、味等进行全面处理,对病原体必须严格消毒灭除,使水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要求;
3.凡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要考虑建立独立的排水系统和处理构筑物,对综合医院来说,必须对传染病区、普通病区、职工生活和行政区的污水分别进行处理;
4.对医院放射性污水处理要进行特殊处理,方式根据放射性物质活性水平高低(即低活性、中活性和高活性污水)而决定,分别采用衰减法、稀释法、浓缩法、生物法等,最常用的方法是建立连续式衰变池.
5.要同时做好医院污水中的污泥处理和利用工作。医院污水处理总工艺流程示意见下图。
污水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效果需依靠良好的人个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执导:
1、处理污水、处理清洗格栅栅渣、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的操作时都要戴口罩、胶皮手套和工作服,必要时需戴护目镜。
2、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3、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肥皂彻底洗手。
4、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5、把干净衣服、上班更换的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6、工作时若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污水处理是对医院污水净化。污水处理员负责施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及管理工作。
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三、必须执行严格的污水处理程序、排放标准,准确无误地按照规定的理、化指标,定时、定量抽样化验排放,以保证处理质量。
四、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月准时向医院和规定报送的部门报告情况,接受各执法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经常 对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修。
六、爱护公共设施及财产,注重节约,防止丢失和损坏。
七、污水处理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破坏。
八、经常保持设施、环境、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美观。
九、加强污水处理的药物管理,杜绝徇私舞弊。
污水处理人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质量,切实、认真做好定期抽样化验。
三、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规定每月向有关上级单位报
告污水处理情况,并送上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
四、严格操作规程,爱护、保养好设备,使设备正常运转。
五、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
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六、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七、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八、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检查提升水泵是否正常,并作好水泵的启动准备(灌引水、加油);检查风机、空压机内的润滑油是否足够;检查压滤机的液压油是否足够;
2.配好运行所需的备用药剂。本处理站的药剂为片碱[naoh]、聚合氯化铝(pac)与二氧化氯消毒剂。naoh的浓度10%可配制;聚合氯化铝按10%的浓度配制。即100kg水中溶解约10kg的固体药剂;
3.细菌培养:在废水正常运行之前需要对接触氧化池进行生化培养。在接触氧化池内加入需要的原水(由于废水原水的cod不是太高约在300-500ppm左右,可以直接用原水启动培养微生物),并加入一定量的微生物菌种,同时按比例加入营养剂。营养剂的数量根据废水的cod换算后加入,原则是保持c:n:p=100:5:1。加入菌种及营养剂后进行曝气,并定时换水,逐步增加废水的负荷直到达到设计负荷并正常运行。
二、运行
综合废水通过格栅后流入综合调节池。定时清除格栅内的杂质。
1.开潜水提升泵,把调节池的废水送入到接触氧化池,并自流到沉淀池中间池,中间池的废水通过增压泵压(控制流量10m3/h)分别压到砂滤罐、精密滤器后到清水排放。进清水池之前加入二氧化氯,加入量根据余氯确定。
2.接触氧化池曝气采用回转风机的方式。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操作按该设备的说明进行。
3.过滤罐要及时反冲,反冲水从清水池吸取。反冲周期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当过滤压力过大和出水水质变差,则需要反冲。反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4.沉淀池中的污泥自流排入污泥池,并用隔膜泵压入板框压滤机中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过滤罐反冲水也回污泥池。污泥泵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进水段的压力显示,控制压力表在3kg压力左右,如压力过高,可打开回流阀门,直至压力表的压力显示稳定在3kg左右。若压力过高,不仅污泥泵易损坏,而且板框压滤机的过滤液会不清。
5.根据出水情况,确定沉淀池之前是否加入药剂,如果出水磷酸盐超标则需要假如pac和naoh,并通过ph计的显示确定naoh的加入量,控制ph值在7.0-7.5之间。pac的量一般定量加入,一般医院废水的加入量为100ppm即可满足要求。按250吨/天废水计算,pac的量约为
25kg。按10吨/小时流量计算,pac按10%浓度计算,加药泵的流量控制在10l/h。如果出水的磷酸盐不超标,则不需要加药剂。
6.污泥池中的污泥,使用污泥泵压入箱式压滤机中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污泥泵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进水段的压力显示,控制压力表在3kg左右,如压力过高,可打开回流阀门,直至压力表的压力显示稳定在3kg左右。若压力过高,不仅污泥泵易损坏,而且箱式压滤机的过滤液会不清。干污泥打包,拉到环保局指定地点填埋或再处理,严禁私自随意倾倒污泥。
三、管理
1.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作好各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具体可根据每个设备的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操作。
2.水泵起动前要加好引水及润滑油,严禁水泵空转;
3.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医院废水中含有较多的有害细菌,操作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如:口罩、橡胶手套等。
4.处理站内的钢制结构部分要定时进行防腐保养。
5.要做好每日的操作记录,并定时交相关部门检查。
6.有条件的话,平时要自行进行常规控制指标的监测,如ph、cod等,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操作方法,确保达标排放。
7.如遇到处理上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管理部门及贵州贵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污水处理操作人员
安全防护措施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生产实践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
a.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a.防触电
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严格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配电房及泵房
在配电室特别是高压电室内,要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同时要建立危险标志;
c.停电作业
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时,要将电源断开后在进行作业;
d.信号表示
各种报警装置,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否则发生异常时无法起使用。
3.对缺氧与中毒危险的防止
污水和污泥中生长的微生物,在吸收和分解周围有机物时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并生产二氧化碳等气体。另一方面,如果是变成厌氧状态,由于硫酸盐还原菌的作用生成硫化氢。这样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会导致缺氧,有时候还会生产硫化氢中毒。
防止事故发生采取措施,注意对测定仪器、通风装置、毒气面具等仪器及设备进行检查,经常监测工作环境硫化氢浓度。
4.防止氯气中毒
医院废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会有氯气逸出的可能,氯气有很强的毒性,要加以注意防范。
a.为了应付氯气泄漏事故,在加氯气时要设置防止泄漏的罩子、填料、橡胶手套、橡胶鞋、小、橡胶防护服、毒气面罩、聚乙烯板等防护工具;
b.如发生轻度的氯气中毒时,要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息并服用止咳糖浆等药剂,感到眼睛痛时,要用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左右。
5.防止药品中毒
在污水处理中,要使用次氯酸钠、盐酸、氢氧化钠等危险药品。这些药品在与人体接触时会发生危害,这些药品在运行时溢流出设备时会到带来危险,在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a.使用时要戴橡胶手套、橡胶鞋、橡胶围裙等保护用具;
b.注意不要使药品与皮肤接触、眼睛、衣服等接触;
c.不慎沾上立即用清水冲洗;
6.防溺水和高空作业
a.废水池必须有栏杆,栏杆在1.2米;
b.废水池管理工不能随便越栏工作,越栏工作者必须穿好救生衣并有人监护;
c.池上走道不能太滑,也不能太低。铁棚、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7.防火防爆
a.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b.配备专用灭火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专人负责,确保其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c.消除火源;
d.控制易爆物。
第6篇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 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7篇 医疗废物及污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诊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个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四、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医疗废物、利器盒分类收集。
五、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六、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大地维康及时处置。
七、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记录,并签名。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一、每月对污水进行一次采样,标本送往安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存档。
第8篇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10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置在中心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中心医疗废物管理部门集中处置。
1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1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第9篇 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监督
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3、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5、监控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检查: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等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5、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考核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0篇 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诊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个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四、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医疗废物、利器盒分类收集。
五、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六、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大地维康及时处置。
七、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记录,并签名。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一、每月对污水进行一次采样,标本送往安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存档。
第11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办法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12篇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包括清洁工);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对各科室进行每月考核,现场督导
3、每年一次对新上岗及新调入人员进行培训。
第13篇 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手术室医疗废物分为三类: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
1、正确使用利器盒,盒内放安瓿、针头、刀片、线锯等锐利器具,3/4满时密封容器口,置于指定暂时贮存点由专人统一回收处理。
2、手术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患者排泄物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专用医疗垃圾袋中,3/4满时进行有效封口,置于科室暂时贮存地点,由专人统一回收处理。感染及急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排泄物按感染手术处理原则处理。要求双层防渗漏污物袋,外贴黄色“△”感染标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并在标签上注明。
3、病理性医疗废物:胎盘及切除的人体组织器官(不需做病理检查者),装入包装袋内有效封口置于暂时存放点,由工人统一回收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毒麻、精神类药品,返回药房由其统一处理。
5、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日上、下午从科室暂时贮存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固定路线送走并统一焚烧。
6、科室设立医疗废物运送登记本,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手人签名,登记本至少保存三年。
7、医疗废物转交后,由工人对暂时贮存点、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8、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9、医用物品包装箱由医院专人负责回收,统一处理,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14篇 附二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第15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第16篇 玉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第17篇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包括清洁工);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对各科室进行每月考核,现场督导
3、每年一次对新上岗及新调入人员进行培训。
第18篇 后勤物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物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管理设专人负责,本机构产生的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暂时贮存,然后交由专业部门进行处理。收集、运送、贮存应做到无流失、无泄漏、无扩散。
三、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地点要有警示标志,容器要符合要求,要做到防雨淋,防止非专业人员接触。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的登记及交接记录。交接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有关记录要保存3年。
五、做到日产日清,盛装废物的容器要定期消毒。
六、做好专业人员的自我防护。
七、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19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着装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资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第20篇 b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我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由医院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队派人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未被污染的针筒和输液器专用筒、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分别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容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与细胞毒的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由供应室专人进行统一调换,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六、未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针筒、输液器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供应室专人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由供应室专人收集、堆放,避免流失和减少环境污染。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特殊感染垃圾,如发热门诊的废弃物按专项制度为标准。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垃圾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垃圾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垃圾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垃圾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垃圾每天由杭州市大地维康公司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和环保局5;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