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工程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
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确保公司接管项目的设备正常运转,使本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下一班得以正确了解并能很好解决。现制定公司各管理项目工程部员工的交接班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更换好工作服向交班人员报到。
2.交班人要做到'五交':
(1)交设备。当班人员应把今天本班设备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值班运行日志、值班记录表、进出人员登记),向接班人员做详细的交代,不得遗漏;接班人员应当认真听讲,细致了解,当面询问,在确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交接班双方方可签字确认,进行交班。一旦签字确认,上班的设备及问题自行转交为下一班;
(2)交工具。交接班双方在交接时,应对本岗的使用工具及设施核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做好书面记录,如出现有外借、损坏、遗失等情况,接公司的相应制度办理;
(3)交场地。交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打扫本岗卫生,使本岗清洁整洁,以示对接班人的尊敬;
(4)交值班记录本。(值班运行日志、值班记录表、进出人员登记);
(5)交机房的钥匙。
3.接班人要做到:
(1)必须按值班日志的记录,核对设备状况;
(2)检查仪表、工具,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对运行情况的介绍;
(3)核对机房钥匙,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4)如发现未按交接班要求交班,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主管。
4.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接班人员如未能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领班或代班未到岗,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代班人时;
(4)接班人数过少,未达到运行值班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5)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有急病未找到顶班人时;
以上情况交班人员应主动询问接班人未到原因,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征求解决方法;
(6)因设备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行,或影响客户和业主办公和生活时,交班人员必须在完成任务或在本部领导的合理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开岗,此时接班人员更应主动提前到岗,协助工作;
6.交班人员必须完成本班的工作内容,不得将本班的工作内容移交给下一班。
上述制度望各管理中心(处)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从而有效的保证公司各项目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使公司品质管理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