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五医院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相关科室使用及保管。定期拭擦计算机及相连设备,保持清洁干燥卫生。
2、不得擅自修改工作站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和外接设备,导致管理混乱者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如因调换导致丢失者,按现价进行赔偿;擅自拆卸、安装计算机和外部设备,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导致损坏或损坏维修不好的设备者,还应赔偿维修费或设备费。
3、严禁擅自在工作站计算机上安装光驱、软驱及安装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无关的各种软件,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导致网络感染病毒甚至造成网络瘫痪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各个工作站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工作站操作。
5、计算机操作人员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要保证工作站计算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尤其要按正确的步骤开关机。操作人员上机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
6、各工作站不得允许非本部门操作人员操作。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用户工号及密码。不得擅自将自己的操作权限予他人使用,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1000元,如果给医院造成损失,应负责相应损失的赔偿。
7、每次使用时在机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者,必须先退出操作系统,关闭计算机。
8、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计算机室报告。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使用时出现故障,及时报计算机室进行维修,对现场维修不好的设备,由计算机室提供备机使用,维修完毕后归还,取回备用机,并做好记录。
9、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处理与业务无关的事。工作完毕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锁盘。
10、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