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地产公司员工购车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员工购车管理制度
为改善员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和工作中用车状况,公司鼓励员工自购车辆,并就具体购车补贴、用车津贴及使用情况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购车补贴及用车津贴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总经理助理、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副总人员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十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和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七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主管人员、部门副经理、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五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八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500元。
4.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其他员工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四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六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400元。
5.员工只可享受一次购车政策,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以员工享受此规定当时的岗位为准。如员工购车后岗位有调整,每月津贴会随岗位变动而调整,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不作调整。员工全月休假时无月津贴。
6.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购买车辆时只可单方享受此规定。
7.购车价格标准,可包含车辆购置附加税。以上所有补贴中,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8.员工购车自购车当月起六年内不得转卖。如在六年内中途离职者,根据提前离职的时间,每提前一年须退还公司一次性补贴的六分之一款项。以上时间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从借款当日起在四年内分月还清。如在四年内中途离职,须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员购车后,除公司规定的停车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车位。在用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及其它使用费用,个人自理。
11.员工用自购车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据出差批准单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汽油费,公司根据百公里耗油15升给予相应补贴,过桥过路费实报实销。本市是指: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
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
1.员工向公司提出购车借款和补贴申请,需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员工购车补贴申请表》,提供所购车辆的型号、价格等相关材料,并提供本人驾驶执照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提供支票办理购车手续。购车后员工须将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为员工本人姓名。
2.员工自购车在完善相关手续后,须在取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用车津贴核准手续。财务部根据总办审批后确定的用车日期,按公司规定给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3.员工办理津贴报销手续时,须提供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正式费用票据(保险费养路费除外)。
4.员工在用车津贴核准手续办完之后,自用车日期之日起每月办理一次相关车辆津贴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规定
1.享受到公司相关政策购车的员工,车辆必须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购车后转让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办事时,公司不予派车,亦不报销出租车费用。如遇两人以上同时外出办事,其中有购车员工,须同时带上未购车员工,在车辆座位能坐下的情况下,公司不予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