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分析管理工作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瓶装氧气气体质量的分析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
2. 内容与要求。
2.1 氧含量的测定方法可用铜氨溶液吸收法或其它方法进行测定。
2.2 外购液氧的质量不仅应查看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证书,而且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好产品质量证书。
2.3 瓶装氧气按下表随机抽样,成批验收。
抽样检查表
批量(瓶)
1~8
9~15
16~24
26~50
>51
抽样数(瓶)
2
3
4
5
6
2.4 提供验收的批 由一次连续充装或一个操作班充装的质量相同的瓶装气瓶构成。
2.5 当检验结果全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时,整批验收。
2.6 当被检查样品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时,则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查,若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整批为不合格产品。
2.7 不合格瓶装氧气禁止外销给用户。
2.8 气体(瓶装气体)的分析报告,应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期限为一年。
3. 检查考核
3.1安全技术负责人应每天检查氧气(瓶装)的分析报告。对于不合格氧气要及时查找原因,安全及时地处理。
3.2对于不合格瓶装氧气流入用户,要及时追回,并严格按本站规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