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的社会保障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镇2023年度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责任人
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为考核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社会救助工作(20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一述两评三公开”办法,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不予以办理,发现一户不符合对象扣2分。认真开展“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未规范采集的,一户扣0.5分。(8分)
2.认真做好精神病人救助工作。高度关注精神病人,加强与其监护人的联系。建立精神病人救助台帐,协助政府做好精神病人护送工作。(6分)
3.对低保户、特困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要特别关注,如因不管不问,造成上述人群发生意外事故一次扣2分。(6分)
(二)救灾工作(15分)
1.制定好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当灾害发生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及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大灾害发生0.5小时内将灾情报民政办,灾情发生后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未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一次扣2分,没有建立灾民登记档案的一次扣1分。(10分)
2.认真核准灾后重建户,准确无误的上报相关资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如谎报一户扣2分。(5分)
(三)双拥工作(20分)
1.双拥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同时有相关的双拥档案资料并及时上报,组织机构、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伍军人、60周岁退役士兵名册齐全,缺少1样档案扣1分。(10分)
2.认真开展第四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涉军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实现零进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不发生重大社会性事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率为100%、化解率达95%。出现1例进京到省*的扣5分,到市*的扣3分。(10分)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30分)
1.认真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完善村民自治功能,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第九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5分)
2.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救助保护措施。妥善安置救助对象,未及时接送、妥善安排的,一例扣1分。(5分)
3.殡葬管理工作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分数折合计算。(20分)
(五)老龄工作(5分)
规范老龄人员的有档案资料,并在每季度末的20号前报送高龄老人的死亡和新增人员情况,少一次扣2分。
(六)残联工作(10分)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个性化服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认真落实和实施残疾人的优待政策。未按规定完善和报送有关残疾的信息和资料,少一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