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