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充分了解企业的员工
每个人对自己都是如此简单,而对他人却是如此复杂。作为管理者,要能充分的认识你的员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管理者如果能充分理解自己的员工,工作开展起来会顺利得多。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一个能够充分了解自己员工的管理者,无论在工作效率,还是人际关系上他都将会是个一流的管理者。
了解员工,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阶段的程度区别,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了解员工的出身、学历、经验、家庭环境以及背景、兴趣、专长等。同时还要了解员工的思想,以及其干劲、热诚、诚意、正义感等。
第二阶段:当手下员工遇到困难,你能实现预料他的反应和行动。并能恰如其分的给员工雪里送炭,这就表明你对员工的认识更进一步。
第三阶段:知人善任。能使每个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发挥最大的潜能。给自己的员工足以考验其能力的挑战性工作,并且在其面临此种困境时,给予恰当的引导。
总之,管理者与员工彼此间要相互了解,在心灵上相互沟通和默契,这一点对一个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来说尤为重要。
二、聆听员工的心声
中小企业的管理者都有强烈的自我主张,这种倾向有助于果断、迅速的解决问题,但另一方面也会使管理人员一意孤行,听不进他人意见,导致决策失误。
在企业的管理中,聆听员工的心声,也是团结员工,调动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一个员工的思想除了问题,会失去工作热情,要他卓越的完成你交给他的任务是不可能的。这时,作为管理者,应耐心的得去听取他的心声,找出问题的症结,解决他的问题或耐心开导,才能有助于你的管理目标的实现。
对待犯错误的人员,也应当采取聆听的办法,不应一味责难它们,而应给他们解释的机会。只有了解个别情况后,才能对他们对症下药,妥善处理。
三、管理方法经常创新
管理员工就象开汽车,司机在开车时需小心的看着指示器和路面,路面有新的变化,指示器的指针有变化,他就应转动方向盘,防止翻车撞人。管理员工也是如此,管理人员要让其员工在制定的轨道上运行,就要仔细观察、经常调整,以防止其出现偏误。在稳定的大企业中,管理者要多注意员工的各种变化,在基本管理框架内灵活的运用各种技巧管理下属。而对于活跃的中小企业管理者而言,他们的责任更加繁重。他们不仅不能墨守成规的管理下属,也不能用哭定的模式去涉及企业的蓝图。
管理者要不断采用新的方法处理员工管理中的新情况,就必须要有超越陈规的一年和能力。70年代末80年代初,福特公司的经营思想日渐保守,公司业绩步步下滑,最后滑到了亏损的边缘。艾柯卡出任克莱斯勒总裁后,积极开拓创新,激发了员工的干劲,不到两年,终于使濒临波产的公司奇迹般的起死回生了。
四、德才兼备,量才使用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在能力、性格、态度、知识、修养等方面各有长处和短处。用人的关键是适用性。为此,作为管理者在用人时,先要了解每个人的特点,是个员工十个样,有的工作起来利落迅速;有的谨慎小心;有的擅长处理人际关系;有的却喜欢独资埋头在统计资料里默默工作。
在许多企业的人事考核表上,都有一些关于处理事务的正确性、速度等评估项目,能够取得满分这才称的上是优秀的职员。作为一个管理者,不仅要看到人士考核表上的评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观察,结合每个员工的长处给于是当的工作。在从他们工作过程中观察其处事态度、速度和准确性,从而真正测出其下属的潜能。也只有如此,管理者才能灵活、有效、成功地管理他的员工、使事业蒸蒸日上。
五、淡化权利,强化权威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 小时 如因工作需要 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 小时 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 因天灾事变 季节等关系 依照政策有关规定 仍可延长工作时间 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其延长之总时间 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 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 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 应照下列规定办理病假 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 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 即予停薪留职 但以年为限事假 因私事待理者 可请事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天 可以特别休假抵充婚假 本人结婚 可请婚假 天丧假 祖父母 父母或配偶丧亡者 可请丧假 天 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 父母或子女丧亡者 可请丧假 天产假 女性从事人员分娩 可请产假 星期 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怀孕 个月至 个月而流产者 给假 星期 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 星期 未满 个月流产者 给假一星期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 不以就业为前提者 征兵及参加选举者 可请公假 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公伤假 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 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 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 其余均以旷工论处 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 经医师证明属实者 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 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 最多 个月 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 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 最多 天 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 依下列规定支付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 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