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1、 凡从事各种化验分析、试验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仪器设备的性能以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2、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变更工艺参数。
3、 精心细致操作,严格认真传达化验数据。
4、 化验室内加热电炉只准用于工作使用,不准作其它用途。
5、 严禁带酒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进行化学分析和试验时,应根据按照操作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7、 分析室内应备有护目镜、胶皮手套,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分析工作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8、 所有分析试剂、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置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要清楚。
9、 禁止用口尝或用鼻嗅的方法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可用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皿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工作间饮食。
10、 易挥发或易燃的液体贮瓶,贮放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瓶内温度较高时,不得立即开瓶,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1、 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12、 未经负责人同意,禁止进行分析规程或试验方案以外的任何项目试验。
13、 在器皿中加热化学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
14、 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断摇晃,以防因上下浓度不均发生崩沸而引起烫伤。
15、 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妥可靠。
16、 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 分析工作结束后,所有的仪器设备清洗干净,切断电源,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8、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真实准确填写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