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大学学生宿舍家具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家具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学生生活需要,给学生创造舒适、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家具由学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
2、学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员编号、登记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配,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舍长负责家具完整,楼长负责检查监督。
3、家具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学管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拆卸,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自觉维护校产家具的完整。严禁涂写、刻画、损坏家具校产的不良行为,如有损坏和丢失,将按照家具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者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舍学生集体赔偿。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检查所在宿舍家具校产和设施的完整情况,并在校产家具用品登记本上签字。离校由楼长和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学校离校手续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6、学生宿舍家具配备标准(每舍):
名称单位博研生硕研生本专科生备注
第2篇 某大学学生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每间学生宿舍每两个人配备一张双层床,每室一张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处,并配有日光灯、插座等照明、用电设施和电视、电风扇等。
(三)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电风扇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宿舍内卫生工具调整宿舍时自行带走。未满使用期限申请更换者,需交费领取。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四)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不要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五)学生宿舍家具的维修,以公寓中心有关人员检查与住宿学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学生签名登记为依据(学生宿舍的门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设施维修同此)。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学校相关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有问题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楼长;学生调整宿舍或毕业时,由公寓中心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配备或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