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和工作;
4、对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评估,负责组织县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对全市新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监督考核;
6、负责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的收集,规范采血、送检、召回、追踪随访等环节,保证筛查工作有序开展。
7、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专帐,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8、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每月按时收集、汇总、分析新生儿疾病筛查统计信息,定期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卫生局上报,每季向各县(区)反馈筛查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