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依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有关县校本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充满创新活动力,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型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制度。
1、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3、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