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保证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二、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面的培训工作,所长负责日常的培训工作,段长、运行主任负责检查监督培训工作。
三、管理要求:
1. 运行人员因工作调动、转岗或其它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新上岗(转岗、返岗)和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的返岗人员,实行班段级三级培训。培训按计划实施。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的返岗人员,由所在段段长、技术员负责管理。返岗人员自学本段三级培训内容,技术员负责上报正规考试计划,段长审核,分管主任监督,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所长负责每月一次对新上岗(转岗、返岗)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记录在班组学习记录中。
4. 新工艺、新技术投运前由检修或试验技术员形成书面培训资料,对变电所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后交接书面培训资料并会签,各自保留一份。
5. 投运前,变电段长负责完成变电所每名运行值班员的实际操作演练。
6. 变电所长按变电段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培训一次,由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根据本所运行状况及人员实际情况,所长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变电运行人员任职条件中相关知识的学习,每月每班进行一次事故预演。
7. 变电所每月由所长组织一次考试,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并检查培训工作。
8.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冬季培训工作,冬季培训的讲课教师要有教案。
9. 每年第一季度要进行《安规》考试,冬季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将考试成绩填入个人培训档案里。
10. 所长必须对培训过程资料整理齐全,如培训记录、答题试卷、个人培训档案等,各种记录、试卷保存5年。
四、考核办法:
1、所长不按时组织培训一次罚款20元。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作好笔记,对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一次扣20元。特殊原因可串班听课,不能缺课,但必须段长或运行主任同意。
3、每月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扣3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扣50元并进行补考。
4、对培训资料,如培训签到、培训记录、答题试卷、个人培训档案、有效性评价等,整理不全的每项扣所长10元。
相关记录:
1. 培训计划
2. 工作学习会议记;
3. 事故预演记录;
4. 技术问答;
5. 员工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