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机关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z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z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扎实有效地抓好我园教师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1、所有参加培训教师应完成360学时的离岗与校本培训任务。
2、集中培训要求:
(1)出勤要求:培训期间,按时参加学习,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准请假。无故旷课、迟到及早退累计超过一定学时者取消其当次培训资格。
(2)纪律要求:上课期间不准随便讲话,严禁随意出入,不准乱扔纸屑、垃圾,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准冒名替听,对违纪严重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3)学习要求:要求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并完成网上培训、研究性培训学习内容,按规定内容记好笔记。凡未完成离岗培训任务,笔记不合格者视为离岗培训不合格。
每次培训对违纪情节严重者将在z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其违纪情况。
3、园本培训要求:
(1)按照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和培训专题的要求,紧密结合幼儿园教学实际,每位教师每学期制定个人自学计划1份,认真做读书笔记,每年写反思性和研究性文章1篇以上。
(2)充分发挥参加培训教师在园的示范作用,教学中认真做好传、帮、带的作用,本培训周期内每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至少做2次研讨课或观摩课。
(3)参加培训教师要成为园本培训的骨干力量,协助幼儿园制定园本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学习和研究活动,每人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一次相应层次的幼儿园研修活动,并做好记录。
4、课题研究要求:参加教师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课题研究,课题不一定要立项,要选择关注幼儿教育的实践的小课题进行研究。离岗培训一周后每人上交研究性成果一篇,成果可以选择教育反思、教育随笔或教育案例等形式。
5、要求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发挥骨干作用。培训后,要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不起示范作用的教师不予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