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岗工作管理制度
编 号:管理―w―007
版 本:2004―001
巡岗工作管理制度
目 的
1、强化内部管理,维护小区正常运作;
2、实行相互监督,纠正各种违规现象。
适用范围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小区
内 容
一、队长、主任、经理级人员每周对相应小区义务巡岗不得少于1次,以不定期形式进行巡查。
二、巡查时间要求在晚上22点之后。
三、巡查项目要求:
1、各保安岗位工作纪律、精神状态、仪表仪容、礼节礼貌等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2、行车道闸、人行门禁通道、各楼宇防盗门、小区路灯等是否正常;
3、公共区域有无垃圾乱堆乱放,绿化带、草坪、花木有无被人为故意破坏;水池、溪流等有无异常情况;
4、消防设备设施有无损坏,消防通道(门)是否通畅无阻;
5、小区车辆是否按路线行驶、各种车辆有无乱停乱放、各人车分流处有无违规现象等;
6、小区动态是否正常,包括晚上有无违规装修施工、小区内有无可疑和闲杂人员、有无吵架斗殴事件、有
无超标噪音影响、有无业主重要投诉等;
四、巡查时须留意观察,认真记录,每周六下午16点前将小区巡岗报告表上交物业总监室,对存在的问题
需写明处理办法(或改善建议),若遇特殊情况急需处理的,需于巡岗的当晚或次日上午9点前及时汇报。
五、对每周每月的巡岗报告表由资料管理室负责人收集整理成册,建立完整台帐。
六、本制度于2004年11月15日试行。
编 制:批准:
维 护:生效日期:年 月 日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行政人事部 各1份
下 发:物业公司各项目各部门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