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三包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产品'三包'及检修工作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三包”和检修工作。
2、管理内容
2.1认真执行对销售后一年内和规定条件下贮存使用的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制度。
2.2产品实行'三包'范围:
2.2.1变压器出厂后,在一年内尚未投入使用,经供电部门交接试验性能不合格,经本厂技术科检查产品完整无损确属本厂制造质量引起,应实行三包。
2.2.2用户在规定时间、条件下运行,变压器发生质量故障,经本厂技术科对用电现场和运行记录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产品完整,故障属制造质量引起,实行三包。
2.2.3产品密封面上所周密封件在产品使用半年内发现漏袖,应负责调换密封件。
2.2.4产品出厂一年内因焊接质量不好引起漏泊,经技术科外观检查,产品无碰伤,损坏属焊接质量引起,应负责补漏。
2.2.5因厂方错发产品,使用户无法投入使用,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运输费用。
2.2.6包装不符合要求,在运输中造成的破损或附件、配件、零件的丢失,应负责补发,
2.3附件、配件的供给
2.3.1产品密封件使用期超过半年,应由用户付款购买密封件配件进行调换,如需本厂协助者应按规定收费。
2.3.2由于运输部门野蛮装卸造成包装损坏引起附件、配件、零件丢失应由运输部门会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本厂按规定收费,负责供给。
2.3.3凡产品由用户自行提货,提货人应随机验收附件,确实无误后签收出厂,出厂以后丢失附件、配件及零件,应由用户自己付款向本厂购买。
2.3.4凡产品由本厂送货上门的,负责运送的同志必须随机验收附件,齐全后出厂,到达目的地后按随机清单点验交接,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附件由本厂负责补发。
2.4产品的检修
2.4.1用户未按运行要求使用,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产品损坏,属本广的产品应给予检修,但要按规定收费。
2.4.2产品投入使用后,在包修期内出现故障,查由于用户擅自拆封或处理而方法不当,造成混乱现象,无法判断故障的责任时,本厂不负任何责任,全部修理费和所造成损失由用户负担。
2.4.3产品出厂后,困在运输吊装过程损坏变压器,应由运输部门会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本厂按规定收费后进行检修。
2.4.4产品运到目的地完好,因用户在移位时引起碰伤损坏,或者没有及时安装使用,保管不善引起产品损坏,本广按规定收费给予检修。
2.5外出检修三包产品的规定
2.5.1凡属本厂'三包'产品需派员检修的,销售公司必须填写售后服务档案,经分管厂长批示后,由生产科通知检修人员外出检修,完工后用户签字,回厂后生产科长签字后报技术科汇总。
2.5.2属本厂'三包'产品本厂责任,由生产科办理领料手续,属需方责任,
由用户办理承担配件与要检修费用。
2.5.3检修人员领借差旅费,手续需经生产科长签字,返厂后由生产科长审查外出手续,符合检修规定后给予签字,财务科给予报销,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