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现场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条件应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并经颁发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与加工。
2、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对不合格原料坚决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3、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管理,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做到生熟分开,防止食品交叉感染。
4、接触熟食品的冰刀、板、抹布、盆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5、厨房用具、容器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6、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加热后再出售,严禁食用凉拌食品及来源不清的食物。
7、操作人员应定期搞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工作衣帽,并持有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