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安全和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企业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或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第2篇 照明公司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总则
中国驰名商标
江苏亚示照明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质量管理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认真执行“四检”制度即:首检、自检、互检、巡检。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5、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6、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定置管理
1、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车间区域布局合理规划,使用工具、物料、看板等定点定区,取用便捷。
3、使用工具、设备后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5、加强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6、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7、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三、设备管理
1、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四、生产管理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车间主任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
3、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4、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5、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6、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7、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8、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0、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余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12、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五、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生产中不得吸烟、聊天说笑、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4、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5、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6、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10、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失职也受连带处罚)。
11、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谎报或隐瞒不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向公司提供重要信息。
12、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13、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4、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15、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3篇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4篇 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方针。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每个员工的首要职责。各部门、岗位与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在安排工作前必须首先布置安全工作,并落实承担安全责任的具体人员。
2、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岗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防造成意外事故。交接班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各运转设备,电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并如实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严禁酒后上岗!严守工作纪律。上岗员工必须保证精力充沛,发现异常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按应急措施处理。必须能熟练掌握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平时不得擅自动用安全防护应急设施。
4、企业内部、生产岗位,不许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任何人不许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发现违规进入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公司内严禁烟火,不许在岗位吸烟!
5、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严禁在配电柜内私自接电源。严格管理好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物资,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物资丢失负责。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门窗、电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5篇 安全生产奖励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 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 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 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 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 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 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 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 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第6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 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 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 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 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 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 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 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 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第7篇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保证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实用、有效,特制定本总则,各单项制度规定在此框架内制定实施:
1、公司设置生产部,担负直接生产任务。
2、生产部门按以下层级:生产总监车间主任班长员工,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主任以下跟班工作,现场走动式管理。
3、生产部下辖;蒸制a、b班,烤制a、b班,包装a、b班及锅炉班、维修班。
4、生产部门实行两班制作业,锅炉、机修分组跟班作业,两班一周一倒。
5、生产员工须经体检合格、执《健康证》上岗。
6、各工序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详见相关规定),其它人员实行计时工资制,新工试用期七天,每天工资10元,试用其满合格转正,执行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
7、新进员工执行《生产新工入职指引》,以尽快熟悉相关制度及提高工作能力。
8、各班制定有人员编制标准,要及时上报补充缺编。
9、生产员工实行上班点名制度(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听从班长或主任安排),迟到、旷工按《生产车间考勤制度》处罚,员工请休假按《生产员工请休假制度》。
10、生产员工须严格执得《生产区行走路线及更衣洗手消毒规范》。
11、各班组须严格执行《生产区卫生分区及卫生标准》,遵循5s原则,做好各自的现场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12、生产员工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工序作业及设备操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各生产班组要严格执行下达的生产计划,出现异常应及时与当班主任及统计人员协商解决。
14、设备操作工及维修人员应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安全操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工作性能,降低维修费用,减少故障停机损失。
15、各生产工序应树立下道工序就是顾客的观点,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监控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或上报。
16、各级管理者及员工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操作、加强安全管理。
17、生产员工应服从上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岗位调配。
18、各层次管理者及各工序员工间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合理处置问题。
第8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9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加强生产作业环境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当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六)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七)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八)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九)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一)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二)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四)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害。
(十五)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六)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七)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十八)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十九)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凡进入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上岗。不准围围巾、穿高跟鞋、戴项链等饰品。
(二十一)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严禁攀、坐、站、依靠不安全的装置。
(二十二)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生产现场,排除隐患再进行生产。
(二十三)作业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自己操作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或在非本人工作岗位擅自作业。两人操作时要有主有从,责任明确。
(二十四)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当切断电源。
(二十五)机器运转时,严禁从事清扫、加油、焊接等工作。
(二十六)从事检测、检验、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切断电源。
(二十七)所有电器设备的外壳和外漏可导电部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二十八) 机电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二十九)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第10篇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11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安全和环保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合同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企业评选先进、职工提升、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 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或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组织实施。